图木休克垦区(图木舒克市)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三)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四)依法审理院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和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六)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做好法院思想政治、组织宣传、舆情引导、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及法院各类聘用人员。
(八)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接待处理当事人来信、来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做好各项审判信息、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做好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