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在处理家事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多部门联合调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
近日,该院联合某连队两委共同成功调解一起因离婚产生的矛盾纠纷。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夫妻感情破裂,已分居多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双方经济困难,且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最终把家事问题推究于有关部门。连队两委得知情况后,多次上门调解,双方虽同意离婚,但涉及财产及子女抚养关系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起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从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采用诉前调解机制,由分管诉讼服务中心的院领导亲自督办,指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与连队调解员联合调解。通过“背靠背”的方式,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谈话,从法、理、情、义上进行心理疏导,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针对双方婚姻关系期间遗留的问题协商解决方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双方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
针对婚姻纠纷等家事案件,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坚持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优势,用不厌其烦的倾听、耐心细致的调解、暖心的送法上门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的难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