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法护“未”来,拒绝欺凌,模拟法庭开庭啦!
作者:赵梦龙  发布时间:2024-06-13 12:31:31 打印 字号: | |
“砰~”


“图木舒克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5月30日下午,图木舒克市人民法院携手师市关工委等部门开展了一场极具教育意义的“模拟法庭”活动。本次活动以被告人索要“保护费”未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校园欺凌”事件为蓝本,向学生们深入揭示了“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


为将此次活动打造为“精品活动”,图木舒克市人民法院组织一线法官亲自执笔撰写原创剧本,对每一个字、每一个情节都进行精雕细琢,力求还原最真实的庭审现场,让参与“模拟法庭”的学生真实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神圣。




“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是否听清楚了?”
“听清楚了。”
“被告人,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
学生们认真投入,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从庭前准备到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无一不展现出严谨与规范。学生们精彩的演绎让在场师生仿佛置身于真实的庭审之中。
......
“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我认罪认罚,希望法庭从轻处罚,我以后一定好好表现,好好学习,再也不欺负同学了......”




“‘校园欺凌’事件中欺凌者大多数为未成年人,但实施严重的欺凌行为仍有可能构成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图木舒克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周宁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讲解,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讲解方式,向学生普及“校园欺凌”等方面的知识,与学生们进行了积极互动,教育学生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如遇‘校园欺凌’,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和生命,积极寻求家长、老师和有关部门的帮助,不能让容忍和退让成为施暴者再次实施‘校园欺凌’的助推剂。”




“出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需要,法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均不公开审理,学生很难通过旁听庭审接受普法教育。通过这次‘模拟法庭’进行实景演绎,沉浸式地接受普法宣传,让学生们受益匪浅。”,夏老师说。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可能引发的严重法律后果,在学生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也进一步推动了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图木舒克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此类活动,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赵梦龙
联系我们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8号

邮编:843901

电话:0998-6186352

传真:09986186352